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》由市(区)县级机关受理,是主要用于规范人力资源服务和人力资源职介行业。 人力资源服务(人才中介)机构设立申请: 1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登记表; 2、所用场地的产权或租赁证明; 3、不少于100万元注册资金证明材料; 4、5名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经过相关培训从业人员证明材料; 5、健全可行的工作章程、制度和开发人力资源服务的工作规则、安全管理制度; 6、营业执照; 7、章程和管理制度; 8、相关办公设备、信息管理系统;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受理条件: 1、经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; 2、有规范的名称、明确的业务范围、章程和管理制度; 3、有与开展人才中介服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、设施; 4、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; 5、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办理所需资料: 1、营业执照副本; 2、公章; 3、法人身份证; 4、独立房产证; 5、租赁合同以及租赁凭证; 6、大厦总体消防。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办理资料: 一,网上申请,按照有关规定准备好全部纸质申请材料,向相关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。 二,受理,符合申请资格,且材料齐全,予以受理;如不符合申请资格、不符合法定要求的,不予受理,并告知原因。 三,审核,审核人员进行材料审核与实地核查,并提出审核意见,对符合审核的,审核人作出符合的结论;对不符合审核的,作出不符合的结论,并告知原因。 四,核发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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